條款及條件
  1. 凡參與我的玩具設計比賽(以下簡稱”比賽”)的參賽者皆視為已閱讀,理解並接受這些條款和條件及同意受其約束。
  2. 比賽主辦單位為香港玩具協會、香港玩具廠商會有限公司和香港科技大學工業工程及物流管理學系。
  3. 比賽舉行日期為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至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在此期限外收到的任何作品或文件圴不被接納。
  4. 比賽歡迎年滿十二歲的全日制學生參加。主辦單位的員工與比賽有聯繫的成員皆不可參加。
  5. 入圍的決賽者與勝出者有責任在得到通知結果的一星期內回覆主辦機構,如該時段內未收到回覆,獎品獎金將被沒收。主辦機構有權根據原來的評選準另行挑選。
  6. 比賽的獎項皆不可轉讓,交換或退款。
  7. 如參賽者違反比賽的條款及條件,主辦單位有權禠奪其參賽資格。
  8. 在任何情況下,主辦單位的決定皆視為最終決定(不限於這些條款和條件所列出的內容)。請注意主辦單位不為任何決策負責。
  9. 中文版本的條款及條件僅供參考之用。如中文版與英文版之間出現差異之處,則以英文版為準。


條例細則   |   條款及條件   |   私隱政策   |   聯絡我們
Hosted by